本招标项目枣阳市清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2010-19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枣阳市清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人为枣阳市清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路达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18个月,划分为2个标段
第1标段:土建施工
第2标段:工程监理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和安全员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5)信誉要求:投标人以往履约信誉良好;
(6)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承接过中型及以上水库工程施工业绩;
(6)投标人须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
(7)投标人如为外省投标企业,还须同时具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第2标段: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近三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至少承接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4)须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括总公司与分公司联合投标。
3.3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
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综合评分法有限数量制审查,取综合得分前9名参加投标。
5.1请申请人于2010年12月25日至2010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4:30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在湖北路达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519号明泽丽湾2号楼6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申请人还可以通过网上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首先在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网站(http://www.szlds.cn/Html/DownView.asp?ID=10&SortID=9)下载《资格预审报名表》填写完整后,传真且电邮至指定地址,同时缴纳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费和手续费(如有)后,电邮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至申请人,申请人即可据此制作资格预审申请书。需要邮寄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寄费) 50 元。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0日09时30分,地点湖北省综合招标投标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8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ubeibidding.cn、湖北水利网http://www.hubeiwater.gov.cn湖北路达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hblds.cn上发布。
招 标 人:枣阳市清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办公室
地 址: 湖北省枣阳市光武路25#
邮政编码: 441200
联 系 人: 郑雪玲
联系电话:0710-632033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路达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519号明泽丽湾2号楼601室
邮 编: 430070
联 系 人: 杨雪芹
电 话: 027-87228326转招投标部
传 真: 027-87271635
电子邮件:hblds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湖支行
账 号:17-031101040007261
2010 年 12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