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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余花项目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者:路达胜    浏览次数:407    日期:2020-10-27

咸安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余花项目区工程(项目名称)招标公告C1标段(双溪片)、C2标段(贺胜片)、C3标段(监理)(标段号)

招标编号: SZZX-202010SL-05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余花项目区工程由湖北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咸安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余花项目区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鄂水利复【2015】1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咸安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管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余花项目区位于咸安区双溪桥镇、贺胜桥镇2个乡镇。

工程总投资:约1955.42 万元。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本项目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安排工程进度及实施内容)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

C1标段(双溪片):对李沛河4条支沟河口段水系连通,并对两岸采用生态砼进行护砌,总长度200m;对李沛河桩号0+000~7+386.29段进行清淤疏浚与清障,总长度为7.38629km;对李沛河左岸3.414km、右岸3.410km进行岸坡整治,总长度为6.824km;加固配套李沛河桩号5+639.5五七堰等交叉建筑物。

C2标段(贺胜片):对余花坪河3条支沟河口段进行水系连通,并对两岸采用生态砼进行护砌,总长度150m;对余花坪河桩号0+000~4+727、黄花港桩号0+000~3+899.89进行清淤疏浚与清障,总长度8.627km;对余花坪河左岸2.345km、右岸2.842km,黄花港左岸1.870km、右岸2.807km,进行岸坡整治,总长度为9.864km;交叉建筑物工程为拆除重建黄花港桩号3+323.99、3+597.05处人行桥等。

C3标段(监理):施工全过程建设监理服务(含质量缺陷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C1、C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需与拟派五大员中的安全员一致)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或质检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或培训合格)证。

(5)投标人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必须是本企业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提供网页截图)

(6)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60个月,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业绩(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中录入的业绩为有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以及中标通知书、合同等附件)为准。

(7)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7、2018、2019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无亏损。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2 C3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且被单位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投标人聘任该监理工程师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人员、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能力。

(4)近五年至少承接过1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监理业绩(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中录入的业绩为有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5)投标人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投标企业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提供网页版截图)。

4. 其他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它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包含已发布的中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隐瞒在建工程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无效。投标人项目经理若有在建工程但已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必须以扫描件的形式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未提供的中标无效。

(3)投标人近三年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中标通知书下达后,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到指定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账户,按要求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渠道,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4)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计列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5)严格考勤制度,在项目施工期内,用人脸识别考勤机对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进行全程考勤。

(6)投标人对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填报的人员信息或工程业绩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填报信息中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或者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7)从工程招标开始至工程建设完成期间,不允许中标单位随意变更施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因特殊情况,中标单位确需变更施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的,应提供以下真实的证明材料,并将变更手续报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核准。

① 因长期疾病、长期出国、长期学习、工作变动不能履行职责;

② 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

③ 因犯罪或涉嫌犯罪被羁押;

④ 因失误或过错造成工程严重损失,项目法人依照合同责令更换。(“4.其他要求”中第(3)、(4)、(6)条为构成本项目合同的一部分)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6.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0年 10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1 月 02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7.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人:咸安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管理部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246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话:1397181400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19楼1903室

联 系 人:张工、陈工

电   话:18507249996、19986601997

2020年 10  月 27 日

备注:注:1.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因非承包方原因合同工期内工程未完工且工程已完成80%以上的工作量的,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招标公告如多标段合发,招标范围、资格条件等应根据标段的不同进行对应修改。

3.“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4.关于不见面开标程序的说明: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4.投标、5.开标款变更如下: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 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4.3.3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按本章第4.3.2项的规定撤回投标文件,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

4.3.4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5.1.2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身份(投标人)和登录地区(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5.1.3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身份(投标人)和登录地区(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5.2 开标程序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在“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

(4)公布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5)抽取计算评标基准价浮动比例J值;

(6)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7)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8)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姓名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

(9)开标结束。

5.2.2 在本章第5.2.1(5)目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少于三个,开标继续进行。

5.3 开标异议

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 “开标大厅”在“异议与答复”菜单进行。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开标记录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

5.3.2 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本次开标只有文字直播,无开标现场环境直播;评标下浮系数抽取将用文字直播系数抽取结果。

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下载中心。

来源: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