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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路达胜    浏览次数:302    日期:2026-07-08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中国水利企业协会文件

中水协〔2026〕42号

关于开展2026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24〕201号)、《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7号)等相关规定,经水利部备案登记,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中国水利企业协会(以下统称信用评价机构)自即日起开展2026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参与水利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机械制造等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其中,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招标代理单位信用评价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承担;勘察、设计、咨询单位信用评价由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承担;机械制造单位信用评价由中国水利企业协会承担。申请人具有勘察、设计、施工等多项主体资格的,可同时申请多个类型的信用评价。

二、申请人信用评价申请

  (一)报名登记。2026年7月8日至8月7日中午12时,申请人登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址https://scjg.mwr.gov.cn/),点击右侧“企业档案管理”按钮,进入信用档案填报系统,点击“信用评价”栏目“信用评价报名登记”页面填写报名信息。

  (二)完善企业信用档案。申请人完成报名登记后至2026年8月7日中午12时期间,进入信用档案填报系统,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填报完成后可点击“信用评价”栏目“信用评价预览”按钮,查看“信用评价参评信息预览表”页面,核对表中的各项信息,发现信息有误,可以修改,并重新预览。

  (三)提交信用评价申请。2026年8月11日至8月18日中午12时,申请人须进入信用档案填报系统,点击所申报类型的链接,登录相应信用评价系统,对评价系统中的信息进行核对及确认,在线提交信用评价申请(含承诺书),逾期提交或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

三、信用评价机构评价程序

  (一)受理公示。信用评价申请受理结束后,信用评价机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示受理名单及主要申报信息,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于11月提出信用评价结果。

  (三)结果公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信用评价机构网站公示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异议事项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回复相关单位和人员。

  (四)结果公告。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信用评价结果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信用评价机构网站予以公告,进入动态管理阶段。

四、监督管理

  (一)申请人须对信用评价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信用评价的,信用评价机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和信用等级,两年内不受理其评价申请,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信用评价机构网站予以公示。

  (二)信用评价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信用评价机构和参与信用评价的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水利部(建设司)举报和投诉。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信用评价机构和水利部(建设司)举报和投诉。

  (四)受水利部(建设司)委托,中国大坝工程学会作为第三方机构对2026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注意事项

  (一)信用档案是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的信息来源,评审过程中信用评价机构不再受理任何补充申报材料,申请人务必如实、完整填报。

  (二)申请人应于2026年8月7日中午12时前,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第一批信用信息替换和核验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第二批信用信息替换和核验的通知》要求,对单位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注册信息、人员职称及社保信息等相关信用信息进行核验,并按申报要求勾选本年度参与信用评价相关人员。

  (三)2026年8月7日中午12时至8月8日中午12时,已提交信用评价报名意向的申请人信用档案将被锁定,系统将备份信用档案中与信用评价有关的信息。信用评价以备份信息为准,解锁后申请人修改、补充的信息不作为信用评价的有效信息。

  (四)信用评价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信用评价机构不会以任何名义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开展与信用评价有关的培训、咨询、代办等活动,请申请人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任何机构和个人存在相关问题,可向信用评价机构反映,也可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信用评价机构对“信用评价申报指南”进行了修改完善,请申请人按所申报类别登录相应信用评价机构官网下载使用。

  (六)信用评价申报材料要求中的近3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7日,近5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7日,申请人可按上述时间段准备相关材料。

六、联系方式

  (一)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技术支持)022-58668260转2(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二)信用评价机构

  1.中国水利工程协会010-63463807/3093/3526/5732/1336

  2.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010-63206365/6363

  3.中国水利企业协会010-63203427/4898/3640

  (三)中国大坝工程学会010-68781709

中国水利工程中国

水利水电勘测中国水利企业协会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