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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大同水厂取水设施及输水干管(大同镇段)建设工程建设监理 招标公告

发布者:路达胜    浏览次数:676    日期:2023-03-10

 

蕲春县大同水厂取水设施及输水干管(大同镇段)建设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303SL-002001002

1.招标条件

       蕲春县大同水厂取水设施及输水干管(大同镇段)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蕲春县大同水厂取水设施及输水干管(大同镇段)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蕲发改审[2022]21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蕲春县大同镇境内
       建设规模:本工程是在大同水库附近新建大同水厂向漕河镇、赤东镇及蕲河上游共计11个乡镇的低海拔区域供水,取水工程年引水量近期为0.29×108m3、远期为0.44×108m3。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本工程为供水对象的主要水源,现有水厂作为备用水源,承担主要供水任务,供水对象比较重要,确定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供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其中常规处理砂滤池出水浊度≤0.5NTU。
       其他:/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蕲春县大同水厂取水设施及输水干管(大同镇段)建设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信息化监理、水土保持监理、环境保护监理、平行检测等。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本标段为第2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545日历天,其中实际监理服务期为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另加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5981.11 万元。

      2.3其他: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第1标段合同名称:蕲春县大同水厂取水设施及输水干管(大同镇段)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合同编号: DTSC/EPC/2023-01;第2标段合同名称:蕲春县大同水厂取水设施及输水干管(大同镇段)建设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编号:DTSC/JL/2023-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水利工程监理业绩。(3)人员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类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须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单位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声明)。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3月11日至2023年03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3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bbidcloud.cn/qichun/)和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www.hubeihuaao.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
代理机构:
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蕲春县蕲春大道396号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86号
邮编:
 
邮编:
430070
联系人:
游胜
联系人:
王敏
电话:
0713-7219867
电话:
027-65390706/6539076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uaaozxzx@sohu.com
网址:
 
网址:
http://www.hubeihuaao.com.cn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建行武汉省直支行
账 号:
 
账 号:
42001868608050007420
2023年03月10日

备注: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